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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圈圈器第十一章音质主观评价
特殊听感【齿音、沙哑、发破、金属声、复印效应及其他杂音(交流声、打火声、磁感应声、
卜卜声、接头声等)】;
②立体效果评定;
③总体音质评定。
(2)语言节目评定内容
清晰度、丰满度、圆润度、明亮度、真实度、平衡度(两人以上播音时设此项)六项以及特殊听感。
3.评价等级的划分
评价时每项分为五个等级:优、良、中、可、差。其中优为5分、良为4分、中为3分、可为2分、差为1分。
记分时,每项只记分数,记分按每个节目进行,然后进行计算,允许记到小数点一位。
参加音质评价的节目必须遵循单声、立体声节目交换的有关规定,录音电平合乎标准,左、
右声道电平相对平衡,无附加噪声等。如节目中存在较大失真杂音(如齿音、沙哑、发破、金属声、卜卜声和交流声、打火声、磁感应声等),左右声道不平衡时,重者不予评价,轻者扣分。
4.统计方法
全体评价人员对每个节目的评价结果,按各评定项统计出单项总分,然后分别计算出单项平均分、标准偏差和总项平均分。
单项平均分(Pm)按下式计算
P.=29/n
标准偏差(S)按下式计算
艺(P.-P°
n-1
以上两式中,P,为每个评定人员所评定的个人分数;n为评定人员总数;i为评定人员编号。
音质评价总项平均分P一的计算式为
。,音质评定单项平均之和_后"
P%=音质评定项数N
式中,N为音质评定的项数;j为评定项目的编号。
23.3